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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公告(已过期)

作者:巡察办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7日 16:0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北部湾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湾大党字〔2019〕33号)和《中共北部湾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湾大巡发〔2020〕1号)要求,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定于2021年3月16日开始对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开展巡察,时间两个月左右。

巡察期间,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对建筑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作风建设执行等方面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来信、来电反映。为便于及时反映情况,公布以下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8号教学楼B座一楼正门右侧实验室门口

电子邮箱:

来信请寄: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行政办公楼220室

邮编:535011

特此公告。

北部湾大学党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1年3月16日

版权所有北部湾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广西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  邮编:53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