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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

作者:陆燕玲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 16:09  浏览次数:

招聘单位名称: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收发日期:4月6日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2名,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城乡建设管理股或规划管理股,1名,城镇规划、土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财务室,会计1名,会计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三)年龄要求:18-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日时间内接受办理。

(三)报名地点: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5室。

(四)报名电话:0777- 3892530。联系人:韦丽萍。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专业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由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应用能力;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资格审查后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按规定购买劳动保险。

(二)聘用待遇面议。

钦州市钦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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